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主体意识不强
如前所述,由于目前还没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成文法律法规,环保管家,虽然有下发的国发〔2004) 2号、国发〔2010) 23号、国发〔2011) 40号和安委会〔2011) 4号等政策性文件,但对企业的制约性不强,部分地区出现了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。一些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当成了单纯的达标行为,缺乏持续改进的认识,没有很好的开展动态管理,达标积极性不高,存在观望和应付的思想。因此,必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立法调研工作,同时,进一步探索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企业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,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。通过立法,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,激发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的热情,从而更好地落实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企业通过标准化建设,建立并实施一整套标准,企业各环节、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,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的要求,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更加细致、深入和长效的落实。这样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过程,也就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过程。
2009年环评管理的新措施
分批审查减少程序对不同项目采取不同审查程序,及时召开专题会、会,进行审议。
便民缩短时间项目受理时间从原来的5天缩短为2天,项目审批会议的次数由原来每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两次,有些项目随到随批,为保增长做好有效服务。
分类评估简化流程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,按项目的环境影响大小,实行分类评估、分类审查、分类确定时限,对“两高一资”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,从源头上控制其过快增长,而对其他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项目简化项目评流程。